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并归口的《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GB 47955—2026)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6年6月27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拟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针对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提出统一的安全规范体系。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指在驾驶人持续观察交通状况并控制车辆的前提下,辅助驾驶人在特定设计运行条件下执行车辆横向和纵向控制的系统。2026年以来,搭载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乘用车新车市场渗透率达到70%,配备领航驾驶辅助功能(NOA)的车型渗透率超过30%。
标准按产品形态划分三类要求。基础单车道、基础多车道、领航驾驶辅助三类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产品,分别适用不同的安全要求。结合中国道路交通特征,标准从功能要求、数据记录、车辆制造商安全保障等维度提出基线要求。考虑到系统“辅助”驾驶的核心定位,标准在人机交互、使用说明、用户培训等方面作出规定,为用户与系统的正确配合提供保障。评价方法涵盖场地试验、道路试验、文件检验等多层级,全面考察系统安全能力。

在国际法规层面,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已于2024年3月发布面向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技术法规《关于批准车辆驾驶员控制辅助系统(DCAS)统一规定》(UN R171),2025年3月完成第一次修订。与UN R171相比,中国标准对系统设计运行范围、功能要求、驾驶员状态检测、用户告知等提出更详细的技术要求,增加部分场地试验场景及相应的试验过程和通过条件,并明确配套的检验与试验方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管理,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合规应用。同时将加快发布实施自动驾驶系统等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推动构建智能网联汽车标准测试和监管体系。
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强制国标推进的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发布了修订后的《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拟于2027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明确规定,转向灯、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激活等19项核心功能必须装备实体操控按键。
根据意见稿,实体操纵件应固定位置,表面有效操作尺寸不小于10mm×10mm,或驾驶员可通过触觉(如面差、间隙、凸起等)确定位置,操作时至少需具备触觉或听觉反馈。
列为必须配备实体按键的19项核心功能包括:转向信号灯开启/关闭操纵件、危险警告信号灯操纵件、喇叭操纵件、倒车挡操纵件、空挡操纵件、前进挡操纵件、驻车挡操纵件、前风窗玻璃刮水器操纵件、前风窗玻璃除霜除雾操纵件、车载事故紧急呼叫系统(AECS)操纵件、电动汽车驱动系统电源切断操纵件、车窗升降操纵件、灯光总开操纵件、前照灯远光操纵件、前照灯近光操纵件、前位灯和后位灯操纵件、后雾灯操纵件、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激活操纵件、辅助制动装置操纵件。
国家车辆事故深度调查体系(NAIS)数据显示,驾驶自动化相关事故频发,人机交互不合理等预期功能安全问题是主要致因之一。欧盟新车安全评鉴协会(Euro NCAP)近期也已实施新规,要求转向灯、雨刮器等5项关键安全功能必须通过实体按键或拨杆操作,禁止仅依赖触屏,未达标车型将直接影响安全评级。
中国汽研(601965)在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应称,根据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信息显示,《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正在批准阶段,拟于2027年1月1日起执行。伴随相关法规标准的逐步完善和执行,公司有望在智能辅助驾驶技术服务领域迎来服务空间和业务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