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安汽车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长安福特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福新能源”)40%股权,转让底价为1.54亿元。针对市场传言的“四折出售”,长安汽车回应称该价格基于评估机构估值,属于股东层面正常的结构调整,不存在折价出售情况。此次转让后,长安汽车将不再直接持有长福新能源股权,但仍通过长安福特间接持股30%。对于关注福特新能源车型的消费者而言,这一变动直接关系到后续车型规划与售后服务体系的稳定性。
从配置表般的股权结构来看,长福新能源成立于2023年9月,初始定位为福特在华电动车业务载体。本次转让前,股权结构为长安福特持股60%、长安汽车直接持股40%;转让完成后,长安汽车直接持股比例归零,仅保留间接权益。核心差异在于运营主体的变更:自2025年10月1日起,福特汽车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全面接管福特品牌在华营销、销售及服务业务,长福新能源原有的整车及售后销售服务业务正式停摆。财务数据显示,2025年该公司营收9.13亿元、净利润5275.67万元,但2026年前4个月营收已转为-10.29万元,营业利润栏显示“业务无法提供”。这意味着长福新能源已从运营实体转变为待处置资产,其历史使命随着福特销售公司的成立而终结。

将长福新能源的经营数据与同级新能源合资公司横向对比,差距较为明显。作为参照,福特电马(Mustang Mach-E)2022年在美销量达7.75万辆,仅次于特斯拉Model Y和Model 3;但进入中国市场后,2022年全年仅售4860辆,2023年上半年月销徘徊在百辆级别,2024年全年不足1000辆,2025年更是仅售出35辆,8月后已无公开销售数据。相比之下,同价位国产纯电SUV月销普遍过万。从参数层面看,福特电马虽拥有北美年度最佳SUV奖项背书,但在国内市场的智能化配置、补能体系及定价策略上未能匹配竞品节奏,导致产品力与市场需求错位。长福新能源作为运营主体,未能扭转这一局面,反而因业务停摆陷入营收负增长困境。
回顾长福新能源的设立与调整,核心变化体现在三个节点。2023年9月公司成立时,计划从2025年起每年推一款新品,首款战略车型代号CX810瞄准纯电和增程市场,但该车型至今未上市,产品承诺落空。2024年广州车展仅推出2024款电马GT,属于年度改款而非全新产品,未能提振销量。2025年10月福特销售公司成立后,长福新能源的分销权被收回,主营业务彻底停摆,从“新车孵化器”变为“壳资源”。这一系列变化反映出福特在华新能源战略从独立运营到回归合资体系、再到渠道收权的反复调整,也说明长福新能源在缺乏新产品导入的情况下,难以支撑独立运营的业务模式。
此次股权调整的核心亮点有三:一是治理结构优化,长安汽车出清直接持股后,长福新能源的股权关系更清晰,符合国有资产交易监管要求;二是业务归位,福特销售公司统一统筹在华业务,避免了多头管理带来的效率损耗;三是不影响现有客户,官方明确表示转让不涉及在营业务调整,合作伙伴与员工权益不受影响。不足之处同样明显:首先是产品断档,CX810等规划车型未落地,福特在华新能源产品线仍依赖老旧的电马车型;其次是市场信心受损,2025年长安福特全年销量跌破10万辆红线,长福新能源营收转负,反映出消费者对福特新能源品牌的认可度持续走低。
综合来看,此次股权转让是福特在华新能源业务重组的必然结果,而非资产贱卖。对于潜在购车用户,建议重点关注福特销售公司接手后的服务体系衔接与新车型引入节奏;若近期有购买福特电马的计划,需确认售后保障条款是否纳入新销售公司体系。长期而言,福特能否在中国新能源市场重新站稳脚跟,取决于后续是否有真正适配本土需求的新产品落地,而非仅靠股权结构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