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汽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安装要求等五项强制性国标征求意见,ADS标志灯蓝绿色正式入标

摘要:10月20日,工信部就汽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安装要求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明确禁止车灯显示文字及语音关灯。

10月20日,工信部发文就《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外观设计

据IT之家10月20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汽车数据安全要求》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从《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文件获悉,新标准在灯具外观与光色上提出了多项硬性指标。首先,新标准的第四章节“一般要求”相比原标准(20219版)新增明确规定:除了发光徽标功能外,灯具的各功能都不能显示文字。这意味着未来新车的外部灯具在造型设计和点亮效果上,将被严格限制使用文字类显示元素。

其次,为避免不同颜色灯具混光风险,新国标规定转向灯不应与制动灯和后雾灯混合,倒车灯也不应与制动灯和后雾灯混合。这一要求将直接影响尾灯组的内部结构布局与光源排布设计。

蓝绿色色度坐标表

最受关注的外观变化在于,光色要求中增加了ADS标志灯专用的蓝绿色光色要求。这标志着辅助驾驶系统状态指示灯的颜色正式进入国家标准层面,未来搭载相关系统的车型在外部灯光标识上将具备统一规范。

此外,新国标还强调可变光强的信号灯,在调节光强时需灯具整体进行亮度调节,不能通过开关部分光源实现。这对贯穿式灯带、矩阵式大灯等支持动态光效的灯具提出了整体亮度的控制要求。

内饰与科技

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

此次征求意见稿不仅针对车辆外部硬件,也对座舱内的交互科技逻辑进行了强制约束。IT之家10月20日报道指出,新国标增加了禁止使用语音和手势控制灯具的规定。

具体而言,标准禁止通过手势对新国标3.3.1至3.3.20定义的灯具进行操作控制;同时禁止通过语音对上述定义范围内的灯具进行关闭操作。这一条款直接改变了当前部分智能座舱中流行的“动口不动手”关灯逻辑。

对于允许使用语音开启的灯具,新国标要求车辆应提供指示,明确手动开关位置。这意味着车机系统和内饰面板在设计时,必须为相关灯具保留物理或触控的手动开关,并在UI界面或实体按键旁提供清晰的指示信息,确保驾驶员在语音开启后仍能快速找到手动关闭的途径。

动力与续航

本次工信部公开征求意见的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核心聚焦于汽车外部照明、光信号装置安装要求以及汽车数据安全等领域,属于车辆安全与合规层面的技术规范,不涉及动力系统、电池容量或续航里程等机械与三电性能指标的变更。

不过,正如前文所述,新国标对可变光强信号灯的整体亮度调节方式作出了限定,要求灯具整体进行亮度调节而不能通过开关部分光源实现。这一电气控制逻辑的调整,将在底层线束布置和电源管理策略上对整车电子电气架构提出新的适配要求,但不会对车辆的动力输出与能耗续航产生实质性影响。

价格与配置

此次发布的《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等五项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征求意见稿,面向全行业统一适用。因此,新规不涉及单一车型的定价调整或特定配置的价格增减。

但在配置层面,车企未来的产品规划需根据最终落地的标准进行调整。例如,带有文字显示功能的交互式大灯或尾灯将成为违规配置;ADS标志灯的加入意味着高阶智驾车型需在外部增加专用蓝绿色指示灯;而座舱内取消语音关车灯功能后,相关配置表中的智能语音控制范围也将随之改变。

结尾

目前该征求意见稿已向社会公开,具体实施日期及过渡期安排待后续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