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开启辅助驾驶后酣睡 驾驶员被罚200元记3分

摘要:江苏籍驾驶员宋某某在高速公路开启智能驾驶辅助功能后酣睡,被阜阳交警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10月21日12时50分许,驾驶员宋某某驾驶一辆江苏号牌新能源轿车,行驶至滁新高速阜阳段时,开启智能驾驶辅助功能后在车内酣睡。车辆长时间占据左侧超车道低速前行,给后方车辆带来安全隐患。过路车主发现异常后拍摄视频并向交警部门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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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二大队接警后迅速展开核查。经确认,驾驶员宋某某(1996年生,江苏盐城人)在行车途中处于酣睡状态。该行为属于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交警依据相关法规对宋某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理决定,并当场对其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当前,L2级智能驾驶辅助功能在新能源车型中渗透率持续提升,车道保持、自适应巡航等功能已成为主流配置。部分用户对系统能力边界产生误解,将辅助驾驶等同于自动驾驶。辅助驾驶系统在特定场景下存在感知盲区,面对静止障碍物、突然切入的车辆或模糊车道线时,识别能力并不稳定。高速行驶环境下,若系统识别出现偏差而驾驶员处于昏睡状态无法及时接管车辆,极易导致追尾、剐蹭甚至连环相撞事故。

交警部门明确,驾驶人在使用辅助驾驶功能时,必须全程保持注意力集中,双手不得离开方向盘,随时准备接管车辆控制权。行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始终是驾驶员,不能将自身安全完全托付给电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