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消息(原始信息源、界面新闻10月28日报道),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信部组织完成了《重型汽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以及《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报批稿)的编制工作。中国基金报10月28日报道指出,此举旨在完善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安全技术规范,提升行业标准国际化水平。我的钢铁网10月28日亦跟进发布了相关征求意见资讯。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29日至11月4日。

作为习惯把每一款新车的配置表拆到最细的“购车参谋”,我们看这两项强制性国标的报批稿,其实就像对比不同版本车型的配置差异一样,需要逐项厘清核心变化。此次公示的两项标准分别对应商用车和乘用车新能源领域的关键安全“配置”。
| 标准名称 | 适用领域 | 当前阶段 | 核心关注点 |
|---|---|---|---|
| 《重型汽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 重型汽车 | 强制性国标报批稿 | AEB技术门槛与试验规范 |
|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外文版) | 电动汽车 | 强制性国标外文版报批稿 | 安全要求标准的国际化输出 |
从“配置版本”来看,第一项标准相当于为重型汽车的安全系统设定了全新的“标配”底线,明确了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第二项则是将已有的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翻译成外文版报批稿,属于标准体系的“海外版”拓展。对于车企而言,这意味着未来在重型车产品规划中,AEB系统将不再是高配车型的选装件,而是必须满足的强制标配。
虽然本次素材未披露具体的马力、轴距等技术参数指标,但我们可以横向对比目前行业内不同级别车型的安全配置现状。在乘用车市场,AEB功能已经逐渐成为主流车型的标配,但在重型商用车领域,由于车辆自重更大、制动距离更长,其AEB系统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与乘用车存在显著差异。此次《重型汽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的出台,正是要填补这一领域的强制性标准空白,统一行业测试标尺。同时,《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外文版的推进,则有助于中国电动汽车出海时与国际标准接轨,降低合规成本。
相较于老款标准或过往的行业规范,此次报批稿的核心变化体现在两个维度。第一是“从无到有”的强制约束力升级。过去部分重型汽车的AEB系统可能仅停留在推荐性标准或企业自发配置的阶段,而一旦该报批稿正式落地成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所有相关重型汽车都必须跨越这一技术门槛,这相当于一次全行业的“换代”升级。第二是“从内向外”的标准输出。《电动汽车安全要求》推出外文版报批稿,标志着国内电动汽车安全标准开始向国际化迈进。结合乘联分会数据提及的10月1-25日全国乘用车市场新能源零售渗透率已达65.7%的背景,中国电动汽车的市场规模与技术积累,正在为标准的国际化提供支撑。
提炼这两项标准报批稿的核心亮点:
1. 重型车AEB强制化:明确了重型汽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将主动安全配置拉升至强制标配层级。
2. 试验方法规范化:不仅规定了技术指标,还统一了试验方法,避免了不同企业在测试环节“各自表述”。
3. 标准国际化布局:《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外文版的推出,提升了行业标准的国际化水平,为电动汽车出口提供了更清晰的对标依据。
4. 完善技术规范体系:正如中国基金报所指出的,这两项标准进一步完善了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技术规范。
当然,从配置拆解的角度来看,也有需要持续关注的细节:目前处于公示期(10月29日至11月4日),具体的起售价影响(即车企为满足新标准增加的成本是否会转嫁至终端差价)以及最终正式版是否会对报批稿中的技术参数进行微调,还需等待后续官方发布。
总结来说,这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公示,是汽车行业安全“配置表”的一次重要更新。对于关注重型商用车采购的用户而言,未来需重点核对车辆是否符合新的AEB强制标准;对于关注电动汽车出海的从业者,外文版安全要求标准的落地将是重要的参考基准。建议相关企业及公众在11月4日前仔细研读编制说明,积极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