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追踪|四部门拟规范汽车升顶座舱结构产品:行车时不可使用等要求全梳理

摘要:10月10日,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征求意见稿,拟对汽车升顶座舱结构产品在防夹、碰撞及行车限制等方面加强规范管理。

10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公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拟规范汽车采用升顶座舱结构的产品。

据IT之家10月10日报道,工信部官网于当日发布了上述征求意见稿。针对采用升顶座舱结构的产品,文件提出除应满足《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GB26134)等要求外,还应对升顶座舱结构开展防夹安全性、碰撞安全性、防风等评估验证,并对功能使用场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充分评估。此外,汽车生产企业应通过技术手段限制升顶座舱功能使用场景,行车时不可使用升顶座舱功能等。

创新设计审查评估机制页面

据我的钢铁网10月10日报道,该征求意见稿旨在进一步提升产品安全性能,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并针对部分生产企业跟风推出新产品、测试验证不充分等问题提出了多方面要求。在创新设计准入管理方面,通知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涉及创新设计的新申报产品应增加填报创新设计技术参数,并按照《汽车产品创新设计技术指南》加强安全环保评估;未按要求测试验证、测试验证不充分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公告。已取得公告的产品,应在2027年7月1日前补充报送有关技术参数及验证材料,逾期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停止生产并实施召回。

产品创新设计技术要求页面

据新华社10月10日报道,汽车产品创新设计技术指南围绕虚拟操纵件、门把手、新型人机交互系统、大角度座椅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测试验证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将安全风险评估前置,在产品研发设计阶段对有关创新设计进行复杂工况、极端场景下的失效模式分析,充分识别潜在安全风险,评估不达标的创新设计不得装车应用。

研发测试验证技术规范页面

另据证券时报10月10日报道,近日四部门相关司局已组织重点货车、客车、专用车、挂车及摩托车生产企业开展座谈,通报车辆产品安全形势,部署开展产品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等重点工作。下一步,四部门将深入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存在问题的生产企业及检验检测机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政策页面

从各方表态来看,官方层面的核心立场在于守牢车辆产品安全底线。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的公示信息显示,此次征求意见期为10月10日至11月10日,社会各界可于11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指定邮箱。对于行业而言,这一规范意味着升顶座舱等创新设计将面临更严格的前置安全评估与准入审查。企业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参数的补充报送及验证,其相关产品可能面临不予公告或停止生产的后果。

技术规范文件末页信息

就已知影响而言,征求意见稿不仅聚焦升顶座舱结构,还对其他创新设计划定了红线。例如,明确要求禁止配备全隐藏式门把手,不得采用折叠显示屏、柔性显示屏;行车时不可使用“零重力”座椅、旋转座椅或座椅放倒成床等功能。这些规定将直接影响当前市场上部分主打“移动生活空间”概念车型的配置方案,促使车企在产品设计阶段重新审视创新功能与实际行车安全之间的平衡。

汽车营销宣传规范条款页面

截至发稿,该征求意见稿正处于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按照规划,新规中关于新申报产品的创新设计技术参数填报要求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而存量已取得公告产品的补充报送期限则为2027年7月1日。后续正式文件的落地细节及对升顶座舱产品的最终技术规范,仍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公布。

信息截至10月10日各方公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及媒体报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