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八部门公布40个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名单

摘要:商务部等8部门公布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名单,共40个城市入选,旨在破除汽车流通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全链条激发汽车消费潜力。

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于2026年6月23日公布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名单,共40个城市入选。此次试点依据《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14号)要求,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后确定。

各试点城市需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市场特点及资源禀赋,针对汽车流通消费领域的不合理限制与堵点问题,在已提交的试点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通知要求各城市强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统筹用好相关支持政策,简化优化审批备案流程,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培育汽车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

从重点改革创新方向看,各试点城市定位明确。天津聚焦汽车改装、传统经典车及汽车赛事领域,辽宁沈阳以二手车流通为重点,江苏扬州侧重房车露营产业,陕西渭南则在报废车回收利用方面展开探索。通知要求各省级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城市完善试点方案,做好常态化跟踪问效和服务保障,协调解决试点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并在相关政策支持中对试点城市予以适当倾斜。

各省份城市试点名单列表

同日,商务部等9部门还发布《关于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从6个方面提出17条具体措施。通知涵盖规范有序发展汽车改装、支持发展房车露营产业、培育传统经典车新业态、优化汽车维修和保险服务供给、积极发展汽车赛事运动、推动汽车租赁创新融合发展等领域。

在汽车租赁领域,通知提出支持汽车租赁产业融合升级,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推动租赁企业与汽车产业深度融合,通过集采、回购、二手车经销、二手车出口等模式打通产业链。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租赁及电池营运主体享受贷款贴息等政策。鼓励汽车租赁企业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完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网络,支持“异地还车”“以租代购”等多元化服务模式创新,以及汽车租赁保险产品创新,完善保险服务,降低消费者用车成本。

通知强调,各相关地区和部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务实成效。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推动尽快形成一批汽车流通消费领域可复制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做法。同时,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

后二十位试点城市名单

从入选的40个城市分布来看,试点覆盖全国多个区域,既包括汽车产业基础雄厚的传统汽车重镇,也涵盖文旅资源丰富、具备消费场景创新潜力的特色城市。通过差异化试点,政策试图在二手车流通、汽车改装、房车露营、报废车回收等后市场环节打通长期存在的政策堵点,为汽车消费从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提供实践样本。